明某人骗保自杀的最终结论,不予立案。
接下去就不正常了,十几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行业协会的帮助下抱团取暖,一致拒赔。他们是没有法律常识吗?显然不是。这种案子胜负是没有悬念的,当警察开出了有法律效力的结论之后,保险公司所有的主观怀疑即使是对的,即使某人真的是在骗保,那也得赔。
但保险公司就傻了缺,就是不赔,最终保险受益者将十一家银行中的平X保险告上法庭,结果没有任何问题,受益者轻松胜诉。这十几家保险公司的法务部都是摆设吗?十几家保险公司的实力能请的律师肯定比受益者的律师要强,难道他们不知道拒赔行为除了让自己形象变差外,没有任意意义吗?
理智来说,只要警方给出否定的结论,保险公司抱团不赔的行为,除了给电视台制作成法律节目之外,只能是恶心下受益者。
合同律师有时候就是要面对这种法氓,很多官司在胜负已经没有任何悬念情况下,仍旧要打官司。原因?很简单,对个人来说起诉保险公司是一件很麻烦很费钱的事,对于诸如保险公司来说,只不过是抽调几名法务部的律师上庭。
高山杏的工作很繁琐,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也可以说简单。
当曹云看卷宗时候,高山杏客串助手帮忙整理卷宗,对她来说,这就已经算是休息了。
……
高山杏简单浏览完资料道:“案情很简单,证据非常实在。”
曹云苦笑,无言以对。
案发现场证据如下:
死者未被侵犯,死亡原因:胸口被一把水果刀插入,水果刀为宾馆提供的消毒过的水果刀,上有桑尼和死者指纹。
为避免住客自杀,宾馆窗户半焊死状态,只能推开大概二十公分左右,并且宾馆门前公路一百多米外有交通监控,可以证实没有人从窗户出入过。603客房的门只有一道。
搜查一课的技术组认定,本案涉及的所有监控视频无修改和PS痕迹,宾馆监控无被入侵迹象。
法医:水果刀刺穿心脏,根据死者当时手部位置,排除她自己将水果刀插入心脏的可能。
死者死亡时间为凌晨一点五十分到两点之间,根据宾馆提供的楼道监控,可以确定当时只有桑尼和死者在603房间内。
证人,宾馆的客房部经理和保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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