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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杏和王紫已经接洽好,王紫正式成为高山律师所的顾问。所有和婚姻有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电话去咨询她。她本人并没有在律师所上班。曹云也只见过她一次,三十五岁,相貌平平。不过王紫给客户提供的律师建议是非常犀利的,可以读出很多侵略的味道来。
通常来说,民事上律师更倾向和解。王紫相反,她将客户和对方竖立成敌人关系,你死我活的敌人关系。律师所需要这样的人,需要各种风格的律师。作为老板的高山杏必须知道自己下属每一位律师的风格,这样才能将案子发派给最合适的律师。
午饭讨论人手不足的问题,高山杏有些举棋不定,她本心是想壮大发展高山律师所,但是这样一来,需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另外一个想法是陆一航提出来的,以令狐兰律师所为参照,建立一个高档律师所。
普通人通常是无法联系上令狐兰的律师所,即使是简单的法律咨询,令狐兰律师所也只针对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的客户服务。这样不仅赚的钱多,而且需要操心的事少。这种律师所需要很高的声誉,目前因为曹云的原因,高山律师所具备转型的可能。
同时也要担心,如果曹云败几次,或者是曝光率消失,业务自然就随之消失,等同律师所没有了收入业务。高山杏本人更偏向高山在世时候的高山律师所经营模式。
曹云边吃饭边打电话,挂断电话,向大家解释:“税局来电话,问我是否在烈焰法庭中盈利,提醒我,如果盈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白的要抽,黑的也要抽。”
陆一航道:“按照法律规定,非公务人员不需要证明自己的经济来源,你获得的五百万酬劳不用上税。”
曹云道:“已经过去48小时了,五百万影子还没看见。甚至我都没法起诉他。”
云隐笑道:“起诉烈焰法庭拖欠律师费,最大问题应该是传票没有邮寄地址。话说回来,你们说这烈焰法庭到底在哪?”
曹云回答:“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问题,烈焰法庭不是因为法庭硬件的存在而存在,而是因为这些人所以才有烈焰法庭。看网络上调查,对烈焰法庭支持率超过75%,部分人对于烈焰法庭没有制裁赵燕表示失望。”
高山杏问:“曹云,是不是赵燕流出了碟片?按照庭审来看,只有一张碟片,碟片还在影后手上。”
曹云点头:“我认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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