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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庭审(4/5)

百二十条:时刻保持联系……第九千九百二十条:对她说甜言蜜语……

    让老公高兴的办法:不管他。

    南郊有南湖,面积不算大,是人工湖泊,连接到海水。在南湖和海水交界的地方,建设有一条长廊,这条长廊被称呼为钓鱼之廊。鱼这玩意晚上比白天精神,一条长廊上颇为热闹。曹云很有兴趣的看大家夜钓,在几位钓鱼大哥小弟的推荐之下,曹云用手机上网给自己订了一套渔具。

    这地方不错,想热闹就和别人凑一起,想清静也有清静的地方。海风吹拂赶走夜晚蚊子,路灯又让大家行动不受限于黑夜。没事的时候,可以带吃的喝的到这里钓鱼,又干净又舒适,并且鱼的上钩率还不低。不低就可以了,频繁上钩刚开始很有意思,后来也没劲了,比如该死的罗非鱼……

    不过,要来这里舒适的钓鱼,确实要买辆车。

    人就是追求享受和安逸,曹云这么有上进心的人也不能免俗。曹云对上流社会红男绿女纸醉金迷,还有‘日店’摇摆等兴趣不足,他更喜欢静。静,什么都不想,就是最好的享受。不过,曹云也没忘记正事,边等待一位钓鱼大哥上鱼,边通过邮箱把自己需要的资料,掌握的资料发到了寒子的邮箱。

    大概十几分钟后,寒子很惊讶打来电话:“你要干嘛?”

    曹云道:“我要起诉小郭。”

    寒子问:“他……是你朋友。”

    曹云道:“首先,我们不算很熟。其次吧,我捅他一刀总好过白素捅他一刀。你别管了,哦?知道了吗?”

    寒子许久没挂电话,不知道想说什么,最后还是一声不吭把电话挂了。

    小郭算朋友吗?很难定义。和小郭的每次接触,都是符合双方职务关系的接触,私下从没来往。说好听点,看对方还是比较顺眼。

    曹云想起第一次遇见小郭,倒是有点小感动,虽然知道他是在跟踪自己。

    至于把自己当垫脚石的南宫腾飞,曹云根本就没有花费一秒时间去想这件事。

    ……

    数天后法庭!

    曹云右手肘靠在被告席位置,侧着脸问:“郭警官,并没有证人证明你对白水易的汽车喊:警察。按照规则,既然你无法证明自己喊话示警,这条证据就是无效的。因此,你开枪是严重违反了警械使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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