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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报恩(4/5)

因为其伤势不重,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所以警方不予立案,建议藤木民事起诉索取赔偿。

    藤木是外地人,本想咽下这口气,恰巧在令狐律师所附近等朋友,趁有时间上门咨询。令狐兰就接了这个案子,她告诉藤木,自己会尽全力打好律师生涯的最后一个案子,因为令狐兰律师所的租期几天后到期。

    令狐兰首先申请了复议,在复议中,慷慨陈词。先说明打人者劣迹斑斑,再说明公共场合殴打藤木,属于行为罪,而不是后果罪。就算藤木没受伤,打人者的行为已经侮辱了藤木的人格,对藤木内心造成了巨大伤害。然后指责警方懒政,进而质疑警方存在渎职行为。

    警方虽然不在乎,但是出席复议的一名法官非常赞同令狐兰的看法,他认为,一个人在公共场合被殴打,造成的伤害不仅只有身体伤害,还有内心所受到的侮辱伤害。如果无法保护一位无辜人在公共场合的安全,那必须严惩在公共场合殴打他人者,以儆效尤。

    警方不服,这案子竟然上了法庭。令狐兰请了二十名证人出庭,以这些人亲身经历说明了面子对一个人重要性。比如一位丈夫是妻管严,非常怕老婆,但是当老婆在公共场合对其吆喝时,其会立刻反抗,并且强硬离婚。令狐兰再从技术角度剖析人的自尊心,进而说明打人者对藤木造成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

    最终令狐兰胜诉,警方立案,检方对打人者提出了指控。藤木了解令狐兰状况,为表示感谢,雇佣了令狐兰成为其公司法律顾问,同时还将圈子内的案源介绍给令狐兰。令狐兰先在名唐小有名气后,才回到东唐成为大家所熟知的女强人。

    因此在接到烈焰法庭电话,听明白情况后,令狐兰一口就答应了为藤木辩护,并且将手头非常重要的业务转给某律师所负责。

    曹云听完内心很佩服令狐兰,能这么念恩的人真不多,要知道进烈焰法庭并不是什么好事。更何况令狐兰是为藤木辩护,藤木做了很多坏事,部分证据确凿,令狐兰这么做,不仅亏了名气,也会亏了名声。

    ……

    曹云道:“兰律师,藤木恐怕是最难翻案的一个对象。他是串起所有事情的人。‘行会’、绑架、布置、乃至到水源和农田污染,他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反过来说,如果藤木无罪,其他人自然也无罪。”

    令狐兰无奈道:“是的,就现在看我也没有回天之术,只是尽人事……你呢?你打算帮谁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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