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落强调重点道:“我不在乎钱去了哪,我只在意谢陆为了U盘出资两百万。”
曹云道:“如果利益不成立,谢陆出资两百万应该怎么算?小雨并不是为了钱而策划绑架案,她是为了孩子们,为了孩子们能看见天空是蓝色,能看见花儿是红色的,能看见云朵是白色的……”
一号法官打断道:“重点在于谢陆花费两百万购买了视频。”
曹云道:“没错,谢陆是花费了两百万购买了视频。但是证据链断裂,和谢陆晚宴,悬赏无关。谢陆的行为没有导致绑架的发生。”
司马落道:“小雨因为谢陆有钱,所以才会策划绑架。”
曹云道:“小雨早就知道谢陆很有钱,为什么不绑架谢陆小儿子?”
司马落:“你胡搅蛮缠,既然这样,我就向你解释一下法理。”
司马落开始长篇大论,谢陆为利益主体,在利益主体的驱使下,让小雨看见了赚钱的机会。于是才导致绑架案的发生……
司马落喝了两杯水才把法理解释非常清楚,曹云不紧不慢道:“小雨去年的收入超过千万,她会为了两百万策划绑架案吗?”
司马落知道这是陷阱,如果他承认这点,那么小雨的行为就是恩情行为,恩情行为下,谢陆给钱就不符合利益链。也就是说,谢陆没拿出一亿,小雨也会策划绑架案。证据链断裂,谢陆和绑架案就没有任何关系。这时候谢陆拿到了视频,逼死了范十一,谢陆无法预计到后果,所以谢陆无罪。
这就是对付步步为营中的坑杀,对方一步走错,就可以灭杀对方。
司马落很有经验,不紧不慢:“你想说恩情?恩情是一种主观想法,无法用证据去证实真假。否则每个被告都应该去上戏剧课。法律只看客观事实,客观事实谢陆给钱了,小雨捐钱了,双方的交易的性质,不因为小雨使用金钱的行为而改变。普通人会给两百万买这个视频吗?不会,谢陆会。为什么?因为谢陆需要视频,更重要是,谢陆有钱买这个视频。”
司马落:“谢陆是有钱,小雨知道谢陆有钱,但是她知道不知道谢陆什么时候愿意捐两百万?这些属于谢陆主观想法,无法确定。所以小雨选择了客观逼迫,在谢陆开出一亿现金墙后,小雨认定谢陆肯定愿意给两百万。于是策划了绑架案。”
司马落:“谢陆的悬赏行为导致了绑架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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