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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三章 意气之争(上)(4/5)

顶住脖子处,而后用力朝下一扑,手柄刺穿大动脉。脖子有两条动脉和多条静脉,一旦动脉出血,出血量极大。如没有一定的止血手段,即使及时抢救,也难以挽回生命。

    司马落:“范十一有没有杀人?答案是没有。他是收了钱去背锅的人,吸引警方注意力的人。一定意义上他算是一个无辜的人。”

    “无辜?”曹云反问。

    司马落:“一定意义。这个案子情况很多,我们要客观先说明情况。”

    第一个情况:范十一知道自己是背锅侠,吸引警方的注意,其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

    二:基本确定范十一之死,是因为谢陆提供视频的原因。根据范妻说明,范十一是为了保护她才自杀。警方认为范十一是发现自己陷入了自己无法抗衡的麻烦中才自杀。

    按照道理,范十一帮助雇主,庭审时候洗刷冤屈,就完成自己的工作。但范十一审讯时候才知道,死者是谢羽,谢羽的父亲是富豪。范十一很清楚谢陆不会放过自己。在一次审讯中,范十一比较担忧妻子的安全,称担心被报复。在范妻被绑架后,范十一很可能是误读了谢陆的信息,选择自杀。或者是范十一知道自己得罪了谢陆,选择了自杀。

    搜查一课课长李墨认为范十一还不至于因为审讯、谢陆势力、视频而自杀。但是范十一留有遗书:为了不让自己妻子再次被牵连,他必须自杀。说明了他自杀的原因。

    ……

    曹云开始守阵地:“范十一自杀的疑点太多,第一点,范十一可以说明自己没有杀死谢羽,但是他没有。范十一自杀之后,范妻才说明范十一的任务。在生死的选择中,范十一为什么要隐瞒真相呢?完全没有必要为了隐瞒真相而死。很显然,范十一知道,自己说出了真相,范妻很可能会因为自己违反雇佣约定而死。也就是镜头,镜头很可能告诉范十一,如果在上庭之前你说出真相,那你老婆就死定了。”

    镜头:“反对,我没说。”

    曹云不理会:“第二个疑点,范十一在谢陆交出视频,面对警方的时候,他说自己杀死了谢羽。这点本来是雇主安排好的尾巴,雇主甚至已经知道范妻可能被绑架,这一切都是范十一可以承受的心理压力。但是范十一却自杀了,和范妻在范十一死后说明的真相存在巨大的矛盾。在本次事件中,有一个偶发事件让我想了很多。”

    曹云:“总结,我认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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