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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章 点评(1/6)

    今天的魏君第一次梳了清爽的马尾辫,刘海后梳,额头全部露出来,很好看的一位姑娘。不过说话时还习惯不看别人眼睛,头略微下低,给人不自信的感觉。

    反观云隐,一套合体的手工灰色西装,头发打啫喱水,干净利落。说话自信饱满,底气十足。在这点上云隐是占优势的。

    开庭后,魏君阐述了己方要求赔偿二十万的理由,魏君并没有阐述赔损法理,赔损法理是基本的法理,你损失多少,赔偿多少。魏君首先说明了小狗价值十万的理由。

    魏君称小狗是三万买进,无论是古董字画,还是人类成长,价格都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以人类来说,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死亡的,成年人赔偿价格最高,老人、小孩等赔偿价格较低。根据狗的年龄计算,其正是青壮时期,所以索赔十万是有道理的。另外,根据爱狗协会专家的认定,目前纯种红藏獒也就是死亡的小狗市价在十二万左右,刚出生的小狗价格就是十二万,赔偿十万是非常合理的价格。

    小狗在主人家住了八年,和主人两个孩子,男女主人关系非常融洽,已经成为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对于小狗的去世,家人非常伤心,为抚慰家人,所以提出了十万元的精神赔偿。

    魏君这个提议有没有道理?有,有一定道理,但是混淆了概念。魏君将狗当成物,又混入了人类赔偿的准则。不过魏君是多点开花,最有利的证据莫过于专家们对小狗价值的认定。一个东西你买的时候是三万,不代表你买的时候他的市价就是三万。

    古董捡漏,买古董花费了三万,是卖家不识货,实际上古董市价为三百万。请问,这时候有人把古董砸了,是按照购买价的三万赔偿,还是按照市价的三百万赔偿呢?当然是按照三百万赔偿,魏君出示的专家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是很厉害的一招杀手锏。

    曹云:“魏君物和人混淆的提出,为了保护专家价格认定。”

    陆一航:“魏君做好了前两个观点被推翻的打算。”

    曹云:“现在就看云隐的基础知识扎实不扎实了。”

    云隐开始反击:首先狗在法理中属于物权,和人类的赔偿无关。并且人类的赔偿标准有区别是因为青壮年能产生的价值利益比老人和小孩要高。

    这点没有问题,有点法律知识就可以反驳魏君。

    云隐继续道:“首先我方要求原告出示专家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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