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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六章 衣锦还乡(3/6)

是孙海的首选呢?给别人做嫁衣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叶澜把一本杂志给曹云,曹云打开车内灯看杂志,新闻说,孙海因为常年劳累,其身体看似很健康,实际上各内脏都出现了问题。杂志了解到,孙海预定了环球旅行的邮轮,这次旅行为期八个月,杂志猜测,孙海因为身体原因,已经选好了接班人,很可能在下个月初的董事会上宣布。

    根据杂志的调查,在上一次董事会中,孙海因为身体原因,由孙雪衣代替其董事长职务进行会议,据说各董事已经认定了孙雪衣为下一任董事长。

    曹云叹气,把杂志还给叶澜,关灯,开车,走人:“这和我这个做律师的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如果是孙海死了,又没有遗嘱,那倒是一块大肥肉。”

    ……

    办完叶澜的事,曹云和烈焰法庭进行了沟通,一号服务员传达了法官们的意见。他们选择相信曹云,同时对叶澜的爷爷表达了尊敬。最后友善提醒,如果叶澜再参与鬣狗的事,他们不能保证不会打扰叶澜。

    从邮件的文字上可以读出,目前烈焰完全压倒了鬣狗。

    现在曹云是个有钱人,少说也有几千万,应该做什么呢?置产?不,先回家光宗耀祖去。简单说是显摆去。很多人认为显摆是一种陋习,一种攀比,一种病态心理。而从研究角度来说,幸福指数就是攀比指数。

    为什么有些人想回到几十年前,因为那时候大家都穷,大家都很幸福。现在物资生活虽然丰富了,但是比不过邻居,比不过同学,比不过小舅子,比不过老婆的亲戚,幸福指数自然大打折扣。

    有些人说,不要比就好,自己关门过生活。这种心态是非常好的,不过真正能做到人不算多。另外,显摆还有其一定的意义。

    世态炎连,人情冷暖平时感受的不多,如果你能把握住横财,将一文不值的自己变成千万富翁,你能明显感受到旁人对你态度的转变。甚至包括父母,原因是给他们涨脸了还是丢脸了。没有人希望自己孩子是街坊中混的最差的。

    “我女儿女婿送我去欧洲旅游,这不刚回来。”

    “儿子刚买别墅,非要我去住一段时间,烦死了。”

    “现在年轻人看不懂,有点钱就要换车,车不是刚买了才三年,又要换什么911。”

    刺激嘛?刺激神经线吗?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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