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加国国刑代表在国刑总部递交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目前列在大联盟名单下的二十多个商户存在有犯罪的嫌疑,但是他们收集了另外十七家商户信息,发现这些商户并没有犯罪嫌疑。
以本书开篇那位私家侦探来说,他是大联盟七级商户,他并不是犯罪分子。他是一名私家侦探,在东唐私家侦探是合法存在的一个职业。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过于片面。如果草率将大联盟列为犯罪团伙,那么任何跨国公司内有部门或者员工涉嫌犯罪,这家跨国公司就是跨国犯罪集团。
加国列举的十七家商户中包括私家侦探,安保,反商业盗窃,北美律师联盟,计算机安全防护等多个领域。部分商户商品在多数国家合法,部分商户商品处于灰色地带。同时加国说明知更鸟这家著名大联盟二级商户,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知更鸟出售的情报来源非法渠道。
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书没有主体,完全不符合各国法律。认定书轻极度草率,建议撤销认定书。
加国为什么说对大联盟认定不符合各国法律呢?为什么东唐迟迟没有将烈焰法庭列为犯罪团伙呢?这是存在客观原因的。
犯罪团伙的认定有几个条件。(高岩)
第一个条件:人数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
第二个条件:经常(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者多种刑事犯罪。
第三个条件:有预谋实施犯罪。
第四个条件:有危险性,具备社会危害性。
第五个条件:有明显首要分子。
按照以上条件,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烈焰法庭的重要成员、大联盟的重要成员没有被认定。目前唯一的嫌疑犯,就是曹云的父亲曹烈有大联盟骨干的嫌疑。但是没有人确定,也没有证据表明曹烈是大联盟骨干,也不清楚曹烈在大联盟的地位、身份与工作内容。
要定性烈焰法庭,就必须抓捕或者确证其中一名重要成员。同样,要定性大联盟,就必须抓捕或者确证其中一名重要成员。
否则就是一个笑话。
如同烈焰法庭改名烈焰答辩会,司法就只能干瞪眼。诸如抓捕到曹烈,认定曹烈身份,曹烈涉嫌多起刑事犯罪,那就可以确认大联盟为犯罪团伙。大联盟就算改名叫小散户,仍旧是被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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