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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混过的(3/3)

事。华黑相反,在国外是专门敲诈欺负华人。

    ……

    曹云所住房子二楼有个小阳台,本是用来晾晒衣物,现在被曹云改装成了秋千椅。

    寒子坐在秋千椅上慢慢的荡着:“喂,他是混过的。”

    曹云借着灯光在旁边看寒子拿回来的资料:“混有几种,一种是为了酷而混,这种一般死的快,残的快,坐牢也快。一种是为了钱而混,自己的工作不如混的来钱,于是就去混了,日川肯定是这种人,否则不会在有更好机会时候就改行学医去。第三种是帮自己女朋友拉皮条才混的……”

    “喂!”

    “有啊,女朋友本来是里面的人,让别人拉还要抽成,还不如自己上。”曹云笑道:“开玩笑,开玩笑……不太好啊,从日川背景,还有夏令营的模式看,他骨子里还有混混基因。”

    寒子:“不能让你一个人,我这两天就先住你这里。话说你也太狠了。”

    曹云无奈道:“这点我必须检讨。我做事还是急了点,无论是推荐信,还是这次的事,其实有另外的更好的解决办法。甚至放弃推荐信,或者打输这官司也没有太大关系,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我也在检讨为什么我更乐意选择冒险,也许是我还不够老吧?不过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让一个女生来保护我,面子过不去。”

    “被人揍一顿更舒服?”

    曹云掏出胸前挂的玉佩道:“我佩戴了护身符,不会有事的。晚上九点了,你该回去了。”

    “那好吧,改天我会去医院看你。”寒子翻身下了秋千,头也不回的走了。

    曹云继续把文件看完,拿手机看下时间,该死的,不早不晚肚子饿……一个家,没有女人是真不行。说的是老妈,女朋友?你没给女朋友下面吃就算好了。

    曹云把文件放在自己的卧室,下楼出住所,朝不远处的街口拉面店走去。当曹云掀开布帘,进入拉面店的时候,一通电话打给了令狐兰,汇报了曹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