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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组合拳(下)(2/3)

曹云的意图。

    ……

    曹云的第四位证人是上泉的健身教练。

    曹云:“你好,请问你怎么评价上泉的体力?”

    健身教练回答:“他的体力非常差,我认为他在大学毕业后,就没有锻炼过身体。据说他参加公司组织的登山,简直是一团糟。也就是这个原因,他在三个月前报名健身。”

    曹云问:“有多遭?”

    健身教练回答:“举例说,他的自由泳动作非常标准,但是他无法游完半圈,也就是二十五米,即使在我逼迫下游完一次二十五米,他喘的如同一只老牛一般。”

    曹云问:“在你的锻炼之下,他的体力是否有恢复?”

    健身教练摇头:“他两周才来一次,怎么可能恢复体力呢?”

    曹云问:“上泉最后一次去健身是什么时候?”

    健身教练回答:“XX号(案发前三天),动感单车八分钟,他就不行了。我以为他偷懒,有些生气,告诉他这样是不行的,他说他真的骑不动。我让俱乐部的医生检查,确认他确实体力透支。”

    曹云问:“会不会健身之前,他做了大量的耗费体力的运动?”

    健身教练回答:“不,我们是午饭时候偶遇,提起了他健身的事。他精神很好,和我打哈哈,饭后他请客我们做了‘安磨’和桑拿。期间我一直在劝说他,甚至告诉他,这种体力已经无法应付正常的夫妻生活,他才和我一起去健身房。不过,我那句话只刺激了他一时……唉……”

    曹云问:“就你对他的了解,我问个问题。他忙碌一天没有休息,晚上十一点半后杀了一个人,这人体重五十二公斤。他把人用剔骨刀分尸,并且开车到东郊桥抛尸,清洗客厅和浴室。第二天早上,他七点上班,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除中途吃饭休息两个小时外,一直在发传单,在和人沟通,宣传……他的体力能做到吗?”

    健身教练立刻回答:“绝对不可能,我不知道他杀人分尸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如果他严重缺乏睡眠的话,上班上午就应该会昏倒。”

    曹云面对法官道:“上泉在大学期间受过一定的医疗培训,我们就假设他对人体构造非常了解。他用一把剔骨刀分尸野子……”

    曹云做出刚才检察官剁的动作:“要一个半小时吗?还要清理地面,浴室,还要抛尸,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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