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曾歧视过她。
他们全然不关心她的过去,在他们眼中,叶喃思和普通的天民没什么两样。
他们同吃同住,一起说脏话,一起干活。
在这里,她不再是什么北境的公主,可她却活得比任何时候都快乐。
“杂种!你敢!你居然敢!”
兰楚楚气得勃然大怒。
叶!
她居然敢姓叶!
这个最让兰楚楚忌讳和恶心的名字。
“死丫头!我早该杀了你!”
兰楚楚一声怒吼,她手中的骨杖一挥。
杖风凌空而起,几道狠戾的冷风擦身而过,半空中,骤然多了几个骷髅头。
那几个骷髅头露出森白牙齿,桀桀冷笑着,朝着叶喃思扑去。
“喃思,你先退下,这女人阴毒,你不是她的对手。”
夜凌光半截身子已经陷入了泥泞中。
他见兰楚楚出手歹毒,忙提醒奚喃思。
夜凌日试着挣扎出泥泞,可也是挣扎,越是沦陷。
这种力量,绝不可能是兰楚楚的。
“阿日,你先撑着,我会想法子救你。”
叶喃思说话间,却见她忽的抬起了手来。
她五指一拢,手间,猛地蹿出了一道火焰,焰火喷吐而出。
几个骷髅头在火焰中惨叫着,转瞬化为了灰烬。
兰楚楚眼眸一深,颇有些意外。
这小杂种的实力?
奚喃思和兰楚楚一样,都是在奚九夜的祭祀中重新活过来的。
她们的肉身,也都是一样的,是寻常的天民,没有天印,除了体质比一般人好些之外,再没有其他什么天力。
兰楚楚之所以有今时今日的实力,那是因为她早前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巫神的缘故。
她又懂得一些黑巫术,才会具备今日巫力。
她方才对付奚喃思的,就是一种极厉害的巫术,名为鬼噬。
骷髅头乃是恶鬼所化,会啃食人的血肉为生,而且不是一口啃食,而是慢慢的啃食,到了最后,连魂魄都会吞噬掉,整个过程,非常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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