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舒适的温度,许多草木、植物开始飞速的生长,另外,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动物,也发展起来,形成了自己的族群,一些智慧较高的,建立起了部落。
这些动物,很难分辨种族,有的仿佛古老的鸟类,长着羽毛,但拥有和人一样灵活的手,有的则身高几丈,好像一头巨象,却没有鼻子也没有牙齿。
这个时代,并没有种族之分。
所有的种族都没有血脉的界限,他们互相杂交,衍生出更多千奇百怪的生物,有的生物几年繁衍一次,有的生物几天就繁衍一次,所以每时每刻,都有全新的物种诞生,无法归类种族。
在漫长的烈焰时期,生物们发现了一些规律,这规律他们表达不出,也形容不出,但他们知道生存很艰难,而他们的寿命也大多不长,自己是活不下去的,但是要竭尽可能的让自己的血脉传承下去,这是另一种形态的“长生”,为了能让自己的血脉传承,他们根本不分种族,就是不断的杂交和繁殖,所以他们的血脉很不稳定,大多数时候生下来的后代,也都是怪胎。
可孟凡能看出,在这种混乱的繁殖当中,孕育着无限的可能。
就是因为胡乱的繁殖,胡乱的杂交,一百个生灵当中,可能会有九十九个怪胎,但是总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存在,也许有较高的智慧,也许有强大的力量。
所以短短百年时间,才会出现这么多奇异的种族。
就有这么一个族群,他们是一种很像狼的动物,拥有六条腿,最前方的两条腿不需要用来行走,变得比较灵活,可以制作一些工具,他们也有了非常粗糙的语言,可以互相交流,甚至,创作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符号,这是文字的源头。
孟凡看到这一幕,淡淡道:“原来早在最古老的时代,就已经有了语言和文字,这比诸世界猜想的都要早的多。”
他能看到,那些有智慧的生灵,经常会到一座山头,然后对着一个向天射箭的生灵祈祷。
半神对着天上的太阳,已经射了一百年。
他的族人早就灭绝了。
孟凡打了个响指。
又是一百年过去。
天上只剩下一颗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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