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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使大明至此,百官皆可杀(3/4)

三个头说道:“爹娘,儿不能尽孝了,与其全家在这里饿死,不如卖给这位官爷为奴,换来银钱把弟弟养大。”

    紧接着在哭声中,他转回身向着杨庆磕头。

    杨庆一挥手。

    一名士兵拿口袋装了五十两银子然后递给他,他转手递给了这年轻人同时拿出一张卖身契,连名字都没问直接让他按手印,按完手印后两个士兵上前拿绳子一绑,牵着他上前把银子递给其父,然后在一家人骨肉分离的哭声中,把这个年轻人拽到一边等着。

    有这个带头的,其他陆陆续续又有十二个青壮站出来,但因为身体看上去不行又被杨庆淘汰了三个,最终他在这个纤夫村买了十个家奴,锦衣卫当然不能是奴籍,但这并不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无非到南京后再开恩赏还良民。

    他也得培植自己的势力了。

    这些人以他的家奴身份购买,一路上由他训练,甚至于一边训练一边洗nao,基本上也就受他控制了,到南京后就算赐还良籍,然后被收入锦衣卫籍,也一样会听他的话,这样无论崇祯最后给他个什么官,首先这些人会和他结成同党。

    而他们都是未来锦衣卫骨干。

    王承恩计划中的,就是到南京后重新设立南北镇抚司,纯以这批人设立北镇抚司,再以本地锦衣卫掺杂这批人设立南镇抚司,后者负责实际的缉拿审讯,毕竟外地人干不了这种工作,这个必须得本地那些锦衣卫。但这些人可以跟着他们学习,而前者负责锦衣卫内部的纪律,一旦南京本地锦衣卫有不听话或者阴奉阳违的,那么就直接用这些人拿下,然后利用南镇抚司里的这些人做该做的……

    主要就是抄家。

    崇祯到南京后,同样也得面临财政问题,他在北京没钱,他在南京同样也没钱,尤其是还得修缮南京的皇宫,还得控制南方军队,这些全都是得掏钱的。

    而筹钱的最简单有效办法当然是抄家了,抄北京那些一起投降李自成的南方籍官员老家,虽然李自成归顺了,但不能改变他们曾经背主投敌的事实,大明律这是十恶之罪,不说是株连九族,这株连三族总是应该,李自成在北方抄家抄得酣畅淋漓,崇祯在南方抄个几十家,发泄一下死了老婆的怒火也是合情合理。

    而这样的事情肯定得有一支绝对听话的力量。

    这些北方人就是专干这个。

    而杨庆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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