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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三章 大逮捕(2/6)



    蔡启僔说道。

    “可是……”

    周昌说道。

    他的话还没说完,后面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愕然回过头,就看见一个锦衣卫站在他身后。

    “周昌?”

    后者一脸严肃地问道。

    周昌带着一丝恐慌点了点头。

    “我们是锦衣卫北衙的,奉命以受贿罪逮捕你,这是由人民检察官签署的逮捕令,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那锦衣卫说道。

    紧接着他掏出一张逮捕令。

    这张逮捕令上赫然签着现任人民检察官黄端伯的名字,最初人民检察官和审判官只负责对付皇帝,但这样两个机构既然设立,只做这个明显就是闲着了,所以扩大为对四民代表监察审判。毕竟四民代表身份特殊,而且有刑事豁免权,但在任期间有违法犯罪也不能纵容,只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四民代表有公开的犯罪行为,所以基本上人们都快把现任的人民检察官黄端伯遗忘了。至于由锦衣卫逮捕,是因为人民检察官就一个办公室,根本没有干这个的,但他们随时可以借用锦衣卫。

    “硕公救我!”

    周昌恐慌地看着蔡启僔说道。

    “你是蔡启僔?”

    那锦衣卫看着蔡启僔说道。

    后者点点头。

    “那就正好了,有人向我们检举你贿赂四民代表,操纵四民大会的投票,你也跟着我们去北衙走一趟吧!”

    那锦衣卫说道。

    说完他向后一招手,后面的锦衣卫立刻上前,先是把周昌铐起来接着按住了蔡启僔。

    “你们这是诬陷,你们这是诬陷,你们无权抓我,民间犯罪不归锦衣卫管,要抓我也是应天府,我要去应天府,我不去狼穴,你们不能抓我,我要去应天府,我要去应天府!”

    蔡启僔挣扎尖叫着。

    “你是举人,列入朝廷公职人员名单,锦衣卫当然有权管!”

    那锦衣卫说道。

    大明目前各法司依然没有真正明确的划分,大理寺的确相当于最高法院,但地方法院系统没有建立,所以通常只有官员犯罪,才会交由大理寺审判。民间犯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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