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留此界不去,便是为了粉红兔子的第二个愿望。
他记得粉红兔子说过,妖物死后,以葬得越高越荣耀,她生平的野望,便是希望成为黑牌大妖,将来死后能荣葬金雕领的领山。
而许易并不想粉红兔子,葬在金雕领的灵山,而是想直接将她葬在此界最高峰,火云山的山顶。
荣葬火云山的山顶,按照此界的尊卑丧葬观念,似乎只有妖王才敢有此野望。
粉红兔子想都不敢想,许易却打定主意,要帮她作了。
在粉红兔子身死之际,此念便成他心中的执念。
哪怕拼掉性命,他也要搏上一把,似乎唯有如此,才能补偿心中那绵绵难绝的哀痛。
一路疾驰,倒也太平,偶尔有具备飞行能力的妖物,凌空追来,许易也懒得动手,直接唤出金雕大王的那块紫牌,远远一亮,追来之妖无不仓皇而退。
妖族悍勇,轻生好战,却决计不傻,知道何时该进何时该退,攻击一个能干掉紫牌妖王的人族强者,无异于自杀。
冲顶疾风,电掣往北,狂飙了足足三个时辰,飚出四千余里,忽的,眼前现出一根极细的插入云霄的筷子。
再往前进百里,那筷子渐渐粗壮,赫然是一座耸立云霄的山峰。
又过十数息,他乘坐机关鸟已然登临山峰之上,火云山三个巍峨大字,直直占了小半个山腰,显然这座山峰,赫然便是此界最高峰,超越妖王的存在的驻跸之所。
这座火云山的确极高,虎尊郡高八百丈,雕领山高一千两百丈,这座火云山至少则有近两千丈。
越到最巅峰时,巨大的天风狂呼乱吼,吹得机关鸟不住偏斜,几乎要脱离许易的掌控。
火云山极高,却也极瘦,比之最小的虎尊峰还小了一倍有余,整个崖顶,占地极小,纵横约莫等长,各有七八里的摸样,郁郁葱葱,万木繁茂,几乎无有一寸裸露的地面。
盘旋一圈,许易竟未捕捉到一丝一毫的强大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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