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群,其实从本质上来说,和凡人也没多大的区别……肖伯,如果是一位更厉害的修士给咱们杂货铺撑腰呢,比如元婴真人,会怎样?”
肖老左右看看没人,也是人老路绝没了禁忌,也打趣道:
“若是有真人撑腰,你便是要那些修士老爷去驾车驭马,想必他们也是乐意的呢……”
一老一少哈哈笑了起来,其中有玩笑,也有心酸,生活中的很多事,不去做,不体验,是不知道其中艰难的,红水城看似平静,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但其背后的阴暗又岂是普通人敢碰触的?
木兰并不缺钱,先生临走前给她们一家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足够她们无忧无虑生活几辈子的财富,但这些财富,却填不满空虚的思想。
哥哥二皮,三年前就独自回去荒原,凭他一身的本事在木兰部落打出了名头,打出了地位,一年前,彻底站稳脚跟,准备成婚的二皮把母亲接回了木兰部落,当然还带着跟屁虫小四,这是女人一生最大的愿望,生于荒原,死于荒原,最后埋于亲人身旁,这种事,没人能阻挡。
好在,他们现在在木兰部落过的很好,一部分原因是二皮争气,另一部分是先生的余威还死死笼罩在这个边荒小部落,没人敢轻言挑衅。
木兰一个人留在了红水城,她有她的想法,一为等先生,先生的家不能没人照应,二来,她始终认为,留在红水城,她能为部落做的更多,比如,无数荒民想都不敢想的各类修真物质文明。
她坚持了三年,从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从书简上学得的一些理论上的经商知识,到现在一个大型商铺的合格幕后老板,她始终坚信先生的一句话:文明,来自于商业的自-由流通!
先生是对的,仅仅三年,木兰部落就有了新的,可喜的变化,那绝不仅仅是生活水平提高了的变化,而是一种思想上的变化,尤其是部落中的年轻人。
木兰部落作为她收购荒原物质的中转站,很多部落年轻人都放弃了他们祖祖辈辈沿袭了数千年的生活方式,他们不再游猎,而是四处分散在广沃的荒原上,四处收集各个部落堆的小山似的皮毛药草,然后运回木兰部落,等待交换那些精美的铁器,美酒,布料……
于是有了驼牛队,有了护卫队,有了仓库,有了酒肆,有了许许多多荒原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虽然还是雏形,与城市相比还简陋的可笑,但这是个令人鼓舞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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