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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一百零九章 平定扬州(140)(4/5)

族和普通百姓当然不会反对,反而还非常乐于配合官府,反正不吃亏,可在徐州那就不成了。

    而以前的财政主要是靠自耕农也就是人头税和田赋、市租主要是收取坐贾,也就是开店商人的税,而过税则是行商,将商品销往外地的商人,他们每到一地,比如要从兖州入司隶,就必然要走汜水关,那么就会在汜水关缴纳过税,除此之外,还有盐铁以及住税和工税,工税顾名思义就是向手工作坊收入税收,除了这些税收外,到了后期还出现了酒税,也就是开酒馆不仅要缴纳正常的市租,还需要单独缴纳酒税,而最恨的则要算是武帝朝就算缗以及遗产税了。

    这是冬寒菜的财政来援,这份收入足以保证东汉朝日常开销,可是因为凉州,却使得东汉朝的财政而全面恶化,弃凉一度成为主流,因为东汉朝真的很难再耗下去,光是永初年间,为了平定陇右的羌乱,汉庭就足足花费了两百四十多亿钱,而到了灵帝时期又为了剿灭东羌的叛乱支出了四十四亿钱,国库因东羌变得空空如也。

    而府库没钱,这么办只能加税,首先在保持三十税一的田租外要按计亩收钱,也就是说百姓要按每亩土地多征收十钱。

    刘澜曾经和郑玄讨论过土地兼并的事情,其实这是个老调常谈的话题,真要说起来,那就必须要从刘邦说起了,他称帝之后实行的轻田租政策,是行十五税一之法,即汉朝从百姓总收入中征收十五分之一,一直到景帝二年田税才正式规定为三十税一,从此成为定制,就算是恒帝灵帝也未改变,作为后来人的刘澜当时其实很想对郑玄说,终两汉三十税一之田税都没有改变,但却是在其它方面巧取豪夺罢了,就比如计亩钱。

    但其实这样的田租模式,从一开始就是处在极大的偏差中,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汉朝庭或者说所有封建王朝都只是把自耕农当做主要的税源,而根本就不会去在乎百姓真正过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生活。

    就好像十五税一也好,三十税一也罢,哪怕是一百税一,对自耕农会起到一定的保护,可对于失地的百姓也就是佃农却起不到有效的保护,而佃农是不会与氏族大庄园主签订卖身契,但是随着人口越来越多,成为佃农者也越来越多,富裕的劳动力使得他们自然又成为了被盘剥的一族,你愿意缴纳收入的二分之一甚至是三分之二,他们才答应把田地租种给你,而这些也是刘澜在徐州土改的时候才注意到的,而当时他还记得郑玄的一些话,百宝箱并没有被氏族强迫,大多数的佃农还通过租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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