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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铁骨铮铮顾大侠(2/5)

了活却没赚到名声”的损失。

    就像一个以自己笔名写网文的写手,如果能签千字五十块的买断。这时有大神想雇他当枪手,那怎么也得出千字八十吧——毕竟拿千字五十的时候,得到的不仅是这五十,还有名声,还有红的机会。而挂大神当枪手,“红”的潜力就归大神了。

    所以,90年代那个案子,最后京城法院判了鳄家败诉。理由就是“鳄鱼的行为,导致了枫叶品牌在市场上曝光率的下降”。

    然而,这些进入90年代后,人人都能理解的商业逻辑,

    在1979年,却是极少有人能想到如此刁钻的角度的。

    连耐克这种品牌,在79年时都还是有自己生产工厂的“重”公司。

    而不是几十年后那种只有设计和品牌宣传两个部门、其余整个生产和供应链都包给越南厂的“轻量化”公司。

    “代工厂给人贴牌代工时,收的价钱就是该天经地义比造自有品牌更贵”这个共识,全球也还没几个人能形成。

    但顾骜却偏偏从这个角度,给了三井寿司当头一棒:

    法律是没有规定,但哥就是明白告诉你,你们曰本酸素株式会社,在引进了中国的膜法技术后,获得的可不仅仅是销售设备本身的利润。

    更多的是对贵社技术实力、在本行业中的国际排名的一种证明认可、一种商誉的提升。哥就像是给你当了枪手。

    所以,哪怕你们赔钱卖设备,那也是应该的,别觉得多么冤枉。

    几十年后,当名声和商誉、流量更值钱之后,连秒杀的人都那么多呢,你们这点算什么!

    这就开启了一个船新的统计维度了。

    把人们从没想到过的盘外因素,直接新定义到谈判进程中来。

    就像一个本来只是在算产品毛利账的化工厂老板,突然被世界上第一个环保型政府揪住了耳朵:来来来,咱算一下综合社会效益,把你的排污治理成本也加进去……

    再加上顾骜烘托的“国内唯创汇论”形势,并且给了大量的干货实证,让曰本人不得不相信“如果中国人不卖授权,他们真的会宁可亏本也自己造并创汇”。

    一软一硬,两手夹攻。

    三井寿司和他的法务、商务助理,渐渐溃不成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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