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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场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2/5)

关政策,但为了你们,尤其是张导将来的名声,还是别这么拍了。”

    “呦,顾哥你这就寒碜我了,我就一念书的摄影师,千万别喊我张导。”张一谋连忙谦虚。

    顾骜摆摆手,示意这些细节不重要。

    国内对广告业的立法是很滞后的,90年代初才有。但在广告法出现之前,已经有相关的行政法规,会对广告内容的审批作出规范。

    比如87年的《广告管理条例》,乃至更早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

    其中“暂行条例”是82年就颁布了,跟《商标法》一起捆绑出来的。

    马风如果强行给香烟打直接正面的广告,两年内倒是没问题,可毕竟容易给艺术家留下黑历史。

    张一谋顾常卫将来的艺界名声会很值钱,顾骜不希望现在太随性,闹得将来他们后悔。

    “那顾哥你觉得这个广告怎么打呢?利群家的我毕竟已经接了,毁约很难办啊,以后就找不到人合作了。要不将来咱少拿点烟厂的钱,这条先给对方做了?”马风还是很听顾骜劝的,只是有些惋惜。

    79年,国内做消费品的厂子,个个都缺钱,即使看到了同行吃桃子的先例,有魄力花大钱打广告的依然占少数。烟厂算是仅有的税前利润爆棚的单位。

    顾骜也理解马风的难处,委婉地剖析:“我没让你不给烟打广告,只是要注意宣传口径。不要出现产品,不能表现烟的帅气、男人。但是体现一点文化哲学内涵还是可以的嘛。”

    “文化哲学内涵?”马风暗暗叫苦,“那对方估计不肯掏这么贵的广告费了吧?产品脸都不能露,肯定得打折了。”

    后世的烟草集团肯花大钱打不露脸的广告,那是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而现在法律没规定,制片方却要主动让厂家打折扣,说服工作的难度自然是不同的。

    不过,也幸好是利群了,顾骜想起前世看到的颇有哲学拔高的原作,就知道如何劝说了。

    顾骜:“能不能让对方厂长接受,就看你怎么吹嘘广告设计了,忽悠的口才好,照样可以劝服。”

    马风:“那顾哥你说说,这个该怎么表现?”

    顾骜端着两根指头,敏锐地说:“抽烟肯定是不好的,所以我们肯定不能颠倒是非说抽烟好,但是我们可以换个角度,说另一件事情更不好,那就是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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