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是要公事公办给索尼渠道费的。目前我们在曰本卖出去一台机器,就要给索尼15%的提成。
为了堵这个缺口,我起步的时候只能砍广告和营销费用,实现收支平衡。如果你坚持按照美国那边的广告力度投放的话,我算了一下,每卖一台,就要净亏本10~15美元。”
索尼拿走15%看似有点多,但在渠道为王的年代,借用别人开发出来的经销商网络卖东西,给点买路钱是应该的。
后世在STEAM上买的游戏,不也有30%进了G胖的腰包,剩下的70%才是游戏开发商的。而且数字时代的销售成本只会更低,G胖的STEAM全部运营成本,估计也不超过销售额的7%,所以STEAM上总销售额的23%,都成了G胖的纯利润。
顾骜之前在美国的强势,靠的正是他多年前跟索尼、任天堂的渠道协议优惠条款,挤占住了身位。可那个协议并不包括曰本市场和其他市场,所以往其他市场发力的时候,顾骜要么就承受更高的抽成,要么就自建经销商网络。
当年他倒是很想把协议的覆盖范围签得更大一些,可当时的实力也不允许啊:在自己还非常弱小的时候,贸然把饼画太大,不利于扮猪吃虎。
容易被任天堂和索尼提前觉察到顾骜的野心,让他们意识到“原来顾骜这小子早就想杀到我们本土老巢,最终把我们彻底端了”。这样一来,说不定当年敌人就警觉起来,不跟顾骜战略合作,而是选择直接把顾骜扼杀在襁褓之中。
顾敏说了那么多困难,顾骜却没有在价格上让步的意思。
他斩钉截铁地说:“产品定价不能变,绝对不可以涨价——我有情报,任天堂的机器卖得只会比我们更便宜,虽然性能也差一点。如果我们再涨价,未来在曰本市场肯定是竞争不过任天堂的。
至于亏损,这点钱我是可以承受的。我们今年卖一台机器,净亏损10~15美元,但明年可能就会收窄,压到10美元以内——根据摩尔定律,CPU和内存等核心电子元器件价格是会下跌的。
今年我们一共只卖了4个月,算它总销量15万台,加上明年一整年,按照每台平均净亏10美元,也不会到一千万美元的。后年我们就能实现收支平衡了。”
顾敏想了想,用探讨的语气确认:“你是觉得,根据你说的‘摩尔定律’,到1985年,综合生产成本就能跟销售持平?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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