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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不舍的离别(2/3)


    “爸爸,奶奶说要给你吃猪蹄,能抓钱。”乐乐喜滋滋的说道。

    “那乐乐要不要也跟着吃?帮爸爸一起抓钱?”刘富贵逗着小家伙问道。

    “嗯,乐乐也帮爸爸抓钱。”小家伙点了点小脑袋,很是认真的说了一句。

    “煮猪腿的锅,小家伙一直看着呢。一听说锅里边的猪蹄是给你吃的,都惦记得不行。”王凤茹一边端菜一边说道。

    “所以啊,乐乐才是我最喜欢的大闺女。”刘富贵说着就用自己的胡子茬去蹭乐乐的小脸儿。

    边上的王凤茹就好无奈了,刚刚还说让他快些洗手吃饭呢。父女俩这么一闹,没个十分八分的不带完事儿的。

    平时刘长顺都不怎么舍得喝的茅台也拿了出来,今天好歹也是过年,得吃得尽兴不是。刘富贵也拎着菜刀,将煮好的两个猪蹄儿给分开,正好一人一瓣儿。

    这是猪的前蹄儿,大多就是取个谐音,所以才会有捞钱一说。图个吉利呗,要不然市场上那么多的猪蹄子,谁能捞多少钱啊。

    乐乐瞅了瞅,本打算先替爸爸捞钱的。只不过刚出锅的猪蹄有些热,小家伙暂时转移到了猪腿肉上。

    猪腿肉,其实也就是肘子肉。刘富贵家里边的又是前腿,本来就是瘦多肥少。现在乐乐就夹了一片儿,然后在蒜酱里稍稍那么一蘸,就吃个满口香。人家乐乐其实喜欢吃的是腿肉上的猪皮,黏糊糊的,越吃越香。

    吃完了腿肉,然后再吃一大口爸爸给夹过来的鱼肉,那也是美美的。好嫩、好香,好好吃。

    别看小家伙是小小的人儿,那可是刘家的中心。看着小家伙儿吃得开心了,刘富贵他们哪怕还没吃,都觉得很开心。

    “去年虽然辛苦一些,可是今年咱们的日子过得也算不错。再过几天,还能下来一些钱,也能将欠村上的钱给归上了。”刘富贵笑着说道。

    “还有那些公鸡,也能给咱们带来一大笔收入,估摸着能有个四五万块。不过等出了二月,菜价估摸着也该往下降了,还得跟得月楼敲一下。”

    刘长顺喝了口酒,点了点头,“确实,咱们算是运气好,赶上了菜金贵的时候。能赚这么多,已经是万幸了。”

    “水的事情,你也先不用着急。等忙完了这一阵儿,我也到各家窜窜去,了解一下情况。反正也得化冻以后才能动工,咱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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