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收养病人的福利机构,宋代还设有“药局”、“施药局”,类似于今日的平价门诊部、平价大药房。
“民有疾咸得赴局就医,切脉约药以归”,药局只“收本钱不取息”。
宋人吴自牧记述道,南宋时,“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药局于戒子桥西,委官监督,依方修制丸散咀,来者诊视,详其病源,给药医治,朝家拨钱一十万贯下局。令帅府多方措置,行以赏罚,课督医员,月以其数上于州家,备申朝省。或民以病状投局,则畀之药,必奏更生之效。”
好了,幼有所依、老有所养、病有可医,这三点都已经实际做了,是不是就可以算和谐社会了呢?宋人好像比后世人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更高一些,他们的回答是——不!
光做到了这三点他们还不满意,于是又搞出了一个“漏泽园”制度。
漏泽园是干嘛的?洪涛猜了半天也没猜出来,最终还是莲儿嘴快给出了正确答案,漏泽园就是后世的公墓!
北宋真宗年间,朝廷在“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瘗尸,一棺给钱六百,幼者半之”。
到了神宗朝又正式下诏:“令逐县度官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葬。无主者,官为瘗之;民愿得钱者,官出钱贷之;每丧毋过二千,勿收息。”
看到没,这是有明确诏书的圣旨。穷人也不用担心死不起了,国家掏钱给你买棺材买墓地。当然了,别嫌墓地位置不好,白吃馒头还嫌黑就不讲究了。
如果你还是不乐意把亲人埋在太远的郊区,逢年过节的不好祭拜,那好,政府给你贷款,让你去买更好的墓地安葬亲人。注意啊,这个贷款是无息的。
只把人埋了就算合格吗?宋人这次又给洪涛上了一课,他们的回答依旧是——不!
宋代的漏泽园还有一套非常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如逝者有冥器陪葬,有兰羞祭祀,尽力照顾了逝者的尊严。
这些下葬随品及祭品都由政府置办;“园中置屋,以为春秋祭奠,听其亲属享祀”;还有专人管理,“官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
看到没,即便是穷死的人,政府也要让他尽可能体面的去死,到了阴间之后不能又变成无依无靠无人搭理的可怜虫。
该有的祭奠器具必须有,没亲人扫墓也没关系,政府出钱雇僧人代替。毕竟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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