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主
繁体版

700 先遣部队(100票加更)(2/4)

面肯定还是短枪,只是尺寸比上次的短枪又短了一些。

    “我去,这是翁翁的手笔还是你的?”想象往往没有现实精彩,当洪涛把盒子打开时也不禁有点吃惊,里面不是一把短枪,而是一对儿。

    两把枪一金一银,全部用了金银错工艺。就是在钢制枪身、象牙枪柄上刻出纹路,用金丝银丝填进去挤死,再把凸出部分打磨平滑。这样形成的金银纹路没有缝隙,就像长在本体上一样,非常漂亮还不容易掉落。

    让洪涛吃惊的不是精美的金银错工艺,只要是王大头出品再精美也有思想准备。而是这两把枪的尺寸,它们太小了,无限接近后世的五四手枪,就连遂发装置都一起缩到指甲盖大小。

    “回大人话是小人的!翁翁说大人想要更小的火枪以便随身携带,小人琢磨着以大人神威,断不会与人上阵搏杀,故不用发射太远,有二十步驱逐宵小足矣,不知大人可满意?”

    王鑫和王大头的手艺一脉相传,但本质完全不同。他从不到十岁就入了识字班,属于有文化、有见识的新一代工匠,表达能力强、理解能力也强,能做到举一反三,充分发挥想象力。

    “……嗯,威力尚可,不错、不错!来来来,一日,此物来的正是时候,拿着它们,平日多加练习,危急时刻说不定能保命。”

    光精美小巧没用,枪是用来杀人的,射程和威力才是重点参数。洪涛拿起盒子里的子弹试了试,除了依旧有烟雾之外效果还不错,三十米左右五中三。

    这次倒霉的是府门外停着的厨房箱车,箱体上多了三个痕迹。寸把厚的木板虽然没打透也被铅弹嵌入半寸深,对付轻甲和无甲目标伤害力足够。

    但洪涛不想要,它们太精巧太女人化了,自己还是用上次送来的短枪吧,没子弹了还能当榔头用。

    这一对儿小巧精美的手枪干脆转送给周一日,她孤身在外,即便有山川督查院和朱八斤的手下照拂也难免疏漏,多个自保的物件就多条命。

    周一日并没什么欢喜的,接过盒子转手就给了边上的王三。枪是挺好看,但大部分女人天生不喜欢打打杀杀的器物。

    “爹爹,金枪给周夫人,银枪不如让与孩儿……两把不好拿。”但有喜欢枪的女人,比如王三。她抱过盒子立马拿出枪往里装铅弹,还小声建议把枪重新分配分配。

    “不好拿可以让格朗做个皮套,像书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