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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9/51)

,我便对他的光荣十分上心,一如我此前一直对他的成就不以为然一样。因为不久之后对他所促成的和平()1,我做了一个很别致的彩灯,以表示我的欢悦。那是一圈花环式小彩灯,我用它来装饰起我住的那所房屋,而且,说实在的,我有着一种自傲的报复心理,花掉了几乎是他本想送我的那笔钱的钱数。和约签订之后,我以为他在军事和政治上的光荣达到了顶峰,他将为自己造就另一种光荣,振兴自己的国家,化剑为犁,兴商重贾,开垦荒地,安置移民,睦邻友好,由欧洲的灾星一变而成为欧洲的主宰。他可以无所忧虑地放下刀剑,可以完全相信别人是不会再迫使他重新提起它来的了。我见他仍不化干戈为玉帛,便害怕他错误地利用自己的优势,只成为半拉子伟人。我为此大胆地给他写了一信,并且,以他那种气质的人生来就喜欢的那种随便的口气,把那神圣的真理之声送进了他的耳朵里。有资格听到这真理之声的君王寥寥无几。我这么放肆,只是悄然为之,只有他知我知而已。我甚至连元帅勋爵都没有告诉,我是将此信封严后交给他的。他没问是什么内容,便把信送出去了。国王没作任何答复。不久,元帅勋爵去柏林的时候,他只是对他说,我把他给狠狠地训了一通。因此,我明白了,我的信没得到好的结果,而我那热情坦率被看作一个腐儒的粗鄙无礼了。实际上,这完全有可能,也许我说了不该说的话,采用了不该采用的口气。但我问心无愧的是,我之所以拿起笔来,完全是用心良苦。

    我在莫蒂埃-特拉维尔住定下来不久,有了一切可能有的保证,相信人家会让我在此安静度日,因此我便穿上了亚美尼亚服装。这并不是突发奇想。在我的一生之中,这个念头曾动过多次,在蒙莫朗西时,更是常常这么想。因为在蒙莫朗西,由于经常使用探条,我被迫常待在屋里,这就更使我觉得有一件长袍的好处。正巧有一个亚美尼亚裁缝常来看望他在蒙莫朗西的一个亲戚,我便想趁此机会让他给做一件。这可能会引起闲言碎语,可我并不在乎。然而,我在采用这套新的打扮之前,还是想听听卢森堡夫人的意见,她倒是极力地劝说我这么穿戴。因此,我便置办了一小衣橱亚美尼亚衣裳。但是,冲我而来的风暴使我把这么穿戴推迟到平静些的时候再说。只是在过了几个月之后,因为旧病又犯了,不得不求助探条的时候,我才觉得可以在莫蒂埃穿这种衣服而不致冒任何风险。特别是我还事先征求了当地牧师的意见,他对我说,我甚至可以穿上它去圣堂都不会引起哗然的。于是,我便穿上外套和皮里长袍,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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