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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借刀杀人(下)(3/6)

br>    王磊问:“比珍妮的安全还重要?”

    西斯愣了愣:“这倒不至于。”

    王磊:“我需要你解释为什么不关心珍妮的安全。”

    西斯终于生气了:“我哪知道会出事?我又不是预言家。”

    王磊:“我能不能理解,在你们公司中,你这种行为是渎职行为?假设你关心或者阻止珍妮,悲剧也许不会发生。此后的悲剧也可能被阻止。”

    西斯想了很久:“是的,这件事是我的错。”

    “你的错误实在太多了,根本没有多少做对的事。你应该自裁……不、不。”王磊把稿子一收:“要么你渎职,要么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西斯大声道:“我没有杀珍妮,我也不可能杀她。”

    王磊严肃道:“你有没有可能杀她,这个问题在二十分钟之前我们已经讨论过。结果是有,你有杀珍妮的动机。如果你现在否认,那么我们必须重新开始二十分钟前的问题。”

    辩护律师忙站起来:“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情绪有些激动,恳请暂时休庭。”

    王磊:“不同意,在我的询问之下,被告已经开始露出马脚。现在休庭会让法庭放过真正的罪犯。被告的情绪激动,同时也说明了他的情绪易怒。这更增加了被告杀害珍妮的可能。”

    法官道:“缺乏正当休庭理由,申请驳回,庭审继续。”

    王磊:“现在我们讨论一下,7号晚上到8号凌晨,你在哪,做什么,有没有证人……对了,由于你们是某公司,有一定特殊性。所以你的下属证词只有参考作用。除了你下属之外,有人能证实你这段时间的活动吗?”

    辩护律师:“反对,被告下属证词是有效的。”

    王磊道:“法官大人知道他们是什么公司,恳请法官大人客观思考他们存在包庇的可能性。”

    法官:“可是就算是被告下属,我也没看见有证词证明这段时间被告的情况。”

    王磊道:“没错,法官大人,我是担心辩护律师临时增加一些证人。”

    法官:“本席不会采纳这类证人,除非是非公司员工。”

    王磊:“被告,请回答。你那段时间在干嘛?”

    西斯道:“我和一位副队长换班,我负责上午八点到晚上八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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