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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借刀杀人(下)(4/6)

工作结束之后,我回房休息。”

    王磊向法官说明:“因为他们公司的特殊性,他们剔大楼部分监控。但是……被告,你确定自己在当晚没有离开所住的大楼?”

    动机确立,现在是作案时间确立。曹云知道主证据薄弱,于是从侧面出击。西斯和律师演练过,很希望进入主证据控辩环节,但是控方不主动进入,辩方难以主动进入。

    西斯无奈道:“晚上九点左右我出门。”

    王磊:“做什么?”

    西斯:“去附近的街道吃拉面。”

    王磊:“什么时候回去?”

    西斯:“十一点左右。”

    王磊笑:“你吃了两个小时的拉面?是用手拉的,还是用菊部拉的?”草,名律师用词怎么这么粗鄙。

    司马落站起来:“我看不下去了。”

    ……

    曹云身穿大短裤,搬了一把躺椅,躺在山崖边,桌子上放了果汁,正在享受太阳的沐浴。

    司马落回来到后院,在曹云身边站立看山崖下的风景:“对方律师根本没准备好。”

    曹云道:“我知道,他们肯定只准备主要证据的辩护工作。这是辩护律师的优势,辩护律师打掉一件重要证据,基本上被告就无罪了。我让王磊不要和他们这么玩,作为控方可以自己制定游戏规则。”

    司马落道:“可是要定罪仍旧是绕不开主要证据。”

    曹云道:“第一件证据是内衣血迹。现在西斯是什么人品?他就是个混蛋,他解释的证词能让陪审团相信吗?王磊是顺着竿子打他,逼迫他承认和珍妮有私人关系。到了这项证据,王磊会反竿子打他,你说和珍妮有私人关系,如何证明呢?难道你不理会公司的严格规定,你不理会珍妮有丈夫的事实,只为了一时的快乐?为什么你的同事全部说你和珍妮只有工作关系?他们瞎了,还是他们傻了?真相只有一个,你为了掩盖杀死珍妮的事实,从而虚构出和珍妮的关系。在珍妮死后,你为了自己,仍旧恶毒的利用她,诽谤她。”

    “草!”司马落看曹云:“你也太毒了。”

    “无毒不律师。”曹云道:“不过你也别太看得起我,西斯十有八九最后还是会无罪。到了绝境,西斯律师会把鬣狗绑架十人的事翻出来,导致杀害珍妮的凶手存疑。未必是西斯,也可能是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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